校歌是一所大学精神风貌、办学理念和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,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师生的凝聚力、向心力,营造和谐向上、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,培养广大师生高雅的艺术审美情趣和爱国爱校意识,经研究,决定举办“唱我校歌爱我家园”校歌歌咏比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歌咏比赛主题
唱我校歌爱我家园
二、歌咏比赛时间
暂定于2016年11月,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。
三、歌咏比赛形式
大合唱
四、歌咏比赛要求
1、本次比赛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报名,每支参赛队伍人数需在30- 60人之间(单位人数不满参赛要求的,可以联合组队),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一名领队;
2、每只参赛队伍应有不少于三位处级领导干部参与;
3、演唱形式可采用齐唱、合唱、领唱、朗诵加演唱等不同的演唱形式。
五、比赛奖项设置
本次比赛分最佳表演奖和优秀组织奖二种奖项。
最佳表演奖设一等奖3名、二等奖6名、三等奖10名;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